為落實國家降能減耗的部署,根據市有序用電管理及公司降本增效的要求,即日起,公司將執行以下用電管控措施。
一、用電管控期間,拌和場區域用電改為按需供電,拌和場應牽頭落實區域用電管控措施,負責與市用電主管單位及公司其他部門的接洽聯系,確保生產用電規模和路面施工計劃的實施,防止出現用電過度而致供力不足。
二、用電管控期間,要求錯峰用電,駐場部門如需使用大功率設備應提前主動與拌和場分管負責人聯系,嚴禁部門或個人未經允許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私拉亂接各類電器;場區未經允許嚴禁開啟空調;各部門人員做到人走燈滅。
三、用電管控措施同樣適用于公司其他部門、項目部,期間公司將組織不定期的專項檢查,如發現違反管控措施者將對所屬部門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考核。
文/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