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日志的定義
施工安全日志是從工程開始到竣工,由專職安全員對整個施工過程中的重要生產和技術活動進行連續不斷的詳實記錄,是項目每天安全施工的真實寫照,也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依據。由此可見,施工安全日記在整個工程檔案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日志記載內容
施工安全日記的內容可分為三個方面:基本內容、施工內容和主要記事。
(1)基本內容包括日期、星期、天氣的填寫。
(2)施工內容包括施工的分項名稱、層段位置、工作班組、工作人數及進度情況。
(3)主要記事包括:
①巡檢(發現安全事故隱患、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等)情況;
②設施用品進場記錄(數量、產地、標號、牌號、合格證份數等);
③設施驗收情況;
④設備設施、施工用電、“三寶、四口”(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四口:通道口、樓梯口、井道口、預留洞口)防護情況;
⑤違章操作、事故隱患(或未遂事故)發生的原因、處理意見和處理方法;
⑥其他特殊情況。
三、填寫過程中存在主要的問題
(1)未按時填寫,為檢查而補資料:當天發生的事情沒有在當天的日志中記載,出現后補現像。
(2)記錄簡單:沒有把當天的天氣情況、施工的分項工程名稱和簡單的施工情況等寫清楚,工作班組、工作人數和進度等均沒有進行詳盡記錄。
(3)內容不齊全不真實:根據施工安全其他資料顯示,某種設施用品是在某月某日進場的,但日志上找不到記錄;由于施工日志未能及時填寫,出現大部分內容空缺,記錄者就憑空記錄與施工現場不相符的內容,捏造不存在的施工內容。
(4)內容有涂改:一般情況下,施工安全日志是不允許有涂改的。
(5)主要工作內容中還應記載:①停電、停水、停工情況;②施工機械故障及處理情況等。
(6)施工安全日志作為施工項目重要資料之一,日志填寫應統一使用黑色鋼筆或黑色墨水的中性筆填寫。
(7)“現場存在隱患及整改措施”(發現安全事故隱患、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等)一欄記錄安全事故隱患,后面應對隱患及時整改消除,填寫應閉合。
四、施工安全日記填寫的細節要求
(1)應抓住事情的關鍵意思。例如:發生了什么事;事情的嚴重程度;何時發生的;誰干的;誰領誰干的;誰說的;說了什么;誰決定的;決定了什么;在什么地方(或部位)發生的,要求做什么;要求做多少;要求何時完成;要求誰來怎么完成;已經完成了多少;完成得是否合格等。只有圍繞這些關鍵意思進行描述,才能記述清楚,才具備可追溯性。
(2)記述要詳簡得當。該記的事情一定不要漏掉,事情的要點一定要表述清楚,不能寫成“大事記”。
(3)當天發生的事情應在當天的日志中逐一記載,不得后補。
(4)記錄時間要連續,從開工日起到竣工驗收日止,逐日記載不可中斷。若工程施工期間有間斷,應在日志中加以說明,可在停工最后一天或復工第一天里描述。
(5)停水、停電一定要記錄清楚起止時間,停水、停電時正在進行什么工作,是否造成經濟損失等,是由于哪方面造成的原因,為以后的工期糾紛及變更理賠留有證據。
(6)施工安全日志的記錄不應是流水帳,要有時間、天氣情況、分項部位等記錄,其他檢查記錄也一定要具體詳細。
五、總結
安全日志是安全員在一天中執行安全管理工作情況的記錄,是分析研究施工安全管理的參考資料,也是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可追溯檢查的最具可靠性和權威性的原始記錄,作為認定責任的重要書證之一。希望各項目安全日志記錄人員都能重視施工安全日志的填寫,為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盡好本分。
文/郝濟銘